危险品运输船舶在进出港航道航行时 海事部门可实施单向通航交通管制
琼州海峡客船安全航行再添新保障——《湛江徐闻港区水域船舶安全航行管理规定》于今日起正式实施。
《湛江徐闻港区水域船舶安全航行管理规定》于2016年3月1日正式实施,本规定分为总则、航行、停泊和作业、安全保障、附则等5个方面的内容,对航行在琼州海峡北岸徐闻港区船舶尤其是涉客类船舶的航行、作业等行为提出安全要求,为海峡客船安全再添新保障。
根据规定,当海上风力达蒲氏8级,或者见度不足1海里,以及危险品运输船舶在进出港航道航行时,海事部门可实施单向通航交通管制。当能见度小于1000米时,禁止船舶进入航道航行主管机关可实施单向通航交通管制。
《规定》要求船舶在进出港航道内航行,高速客船航速不得超过12节,其他船舶航速不得超过10节,船舶在航道内尾随航行时,尾随船舶应当与前船保持不少于800米的安全距离。
据了解,琼州海峡是我国海上旅客运输最繁忙的海域,是进出海南省重要的交通要道,每年运送旅客超过1000万人次。